发人深省的“自愿为奴论”

这是一篇译后记,译者在译完《论自愿为奴》后有感而发,遂写下这篇文章。我认为这篇文章有很强的现实意义:自由唾手可得,权益全靠自己争取。

《论自愿为奴》是一篇讨论专制政治的论文,它提出了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,即权力对民众的合法性问题。拉·波埃西试图分析民众对权威的屈从,解释统治和受奴役的关系。作者引证了很多古代史实,以古代历史来评价他所处时代的政治。该文最初发表于1576年,写此论文时18岁。

《论自愿为奴》是近现代政治哲学的一篇重要文章,后来在不同时代,被不同政治色彩的人士广泛引用。就拉·波埃西的职业而言,他本是政府机构的一员,他也是权力的忠实仆人,但他的《论自愿为奴》却被后世认为是无政府主义和公民抗命的开山之作,而拉波埃西也被认为是最早探讨权力异化的先驱者之一。


“起来,不愿做奴隶的人们!“庄严、激昂的义勇军进行曲,诞生在抗日战争的年代,当时极大地鼓舞了中国军民的抗战决心,坚决不做亡国奴;此歌后来成为中国的国歌。

为奴都是出于无奈。在古代中国,谁要是犯了重罪,家属就会因牵连而被判为官奴;当家庭遭遇重大变故,为了生活,也有人自贩为奴。自贩为奴,虽然也是一种选择,也有自愿的意思,但却是被迫的,因为中国人都知道一个基本道理:人往高处走,水往低处流。但拉·波埃西却提出了一个相反的观点:在暴君统治下,人们往往忍受暴君的残暴统治,他们自愿为奴,而非出于被迫。这可不是指个别受虐狂,而是指具有正常思维能力、也向往过美好生活的广大人民群众。

为何自愿为奴?难道拉·波埃西不知道社会生活中各种强制性因素?难道人民大众的精神都有毛病?不是。拉·波埃西的推理非常简单:人人生而平等、自由,上帝、大自然用同样的材料造就了人类;如果大自然给一部分人更多的身体和精神上的才能,另一些人少一些,大自然的目的不是想把人类社会变成狩猎场,让强者围捕弱者、压迫弱者、奴役弱者,而是为了让强者帮助弱者,由此人类社会才会相互扶持,共处和谐状态。

哲学源于惊奇,科学也源于惊奇。由此看来,可以说人类语言中最伟大的词就是“为什么”。正是“为什么”促使人们去摸索、探求、寻找答案。但“为什么”这个词在中国文化中不太被看重。中国文化不太重视“为什么”,疑问、困惑,这是幼稚的表现;中国文化更推崇老成持重、见怪不怪。只要见多了,那就习以为常了,就能见怪不怪,其怪自败,问题彻底消失;就好像鸵鸟只要把头埋入沙漠,一切危险都不复存在。中国的老人喜欢倚老卖老,时常这样训斥年轻人:我过的桥,比你走的路都多;我吃的盐,比你吃的饭都多。于是年轻人只好闭嘴。幸亏拉·波埃西没有受到中国文化这方面的教育,否则他就不可能绞尽脑汁去写«论自愿为奴»,去探讨奴役的原因了。在安徒生的童话故事«国王的新衣»中,因为只有笨蛋才看不见新衣,谁也不承认自己是笨蛋,于是所有人都声称看到了新衣,并且赞不绝口;但只有一个小孩说了一句真话。为什么这个小孩能说真话?因为他太天真了,他完全以他的天性、他的良知在说话。拉·波埃西就是这位小男孩,他对人类社会中广泛存在的奴役现象大惑不解:为什么暴君仅仅一个人,并无三头六臂,普通得不能再普通,很多方面甚至还不如普通人,可千百万人却对他唯命是从,俯首帖耳,听任他胡作非为,这是为什么?

人类社会的奴役现象,自古就已存在,人人习以为常,谁会想到去探讨其中的奥秘!拉·波埃西生活在文艺复兴后期,宗教改革运动已经拉开序幕。文艺复兴是人的复兴时代,不仅崇尚,甚至要恢复古希腊、罗马文化。从历史的眼光来看,这不过是一种借口,其真正的历史作用是人的解放;人们不是真要回到古希腊,而是要找回人的天性、人的天良、人最初拥有的良知,而这些东西恰恰因为年代的久远,因为各种源远流长的传统和积习而被埋没了,使人看不到人类社会存在着严重的奴役问题,想不到问一下“为什么”。拉·波埃西经过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思想洗礼,他想到了,他看到了问题,于是开始了他的探索。他从大自然中发现了一个秘密:大大小小的动物,它们都生活在自然状态中,它们当然不可能从理论上懂得何为自由,以及自由的可贵,但它们都以实际行动表明:为了自由,它们不惜一切代价;不自由,毋宁死。

如果连动物都无法忍受奴役,为什么人就偏偏能够忍受?拉·波埃西经过深思,他发现了人之所以接受奴役的第一原因,那就是习惯。一个人在奴役中出生、长大,奴役就成为他的自然状态,他习惯了;何况,奴役并非从父辈才开始,而是从祖辈,或者不知多少辈就是这样了。习惯成自然,天经地义啊!这样的人能够知道什么叫自由吗?!他能够把自由作为自己的理想吗?!

京剧«法门寺»写明朝武宗时期宦官刘瑾专权,他让小太监贾桂坐下和他说话,贾不肯坐,还说:“奴才站惯了,不想坐。”这就是由习惯而养成的奴性(也许可加一句:如果熟悉中国官场文化,能坐吗?难道你想和上司平起平坐?以后还有好日子过吗?)。拉·波埃西还以驯马作比喻:马刚开始不习惯于置放在它身上的马嚼子、马鞍,以咬嚼子、尥蹶子来反抗,但慢慢它就习惯了,甚至还以身上的这些行头而感到骄傲。人也是这样。开始也会反抗,也会表达不满,但慢慢就习以为常,甚至认为这就是他的命运。如果是中国人,深受中国传统文化的熏陶,他会在心里想:此乃天意也;或者他还会用一系列格言来说服自己:识时务者为俊杰;在人屋檐下,怎敢不低头;留得青山在,不怕没柴烧,如此等等。

拉·波埃西极力赞美自由,极其推崇雅典人、斯巴达人、威尼斯人,他们崇尚自由,视自由为人生最高价值,但拉·波埃西又不得不承认习惯对人的腐蚀,认为习惯具有比天性更大的威力。拉·波埃西在此揭示了人的最大弱点。恐怕不需要了解多少古今中外的历史,谁都能够理解拉·波埃西揭示的道理:自由多么珍贵,丧失多么容易;头颅多么高贵,低首多么容易;天性多么自由,习惯多么强大;自由何等骄傲,奴役何等容易;意志多么刚强,心灵多么脆弱。中国古人说:性相近,习相远。这也是说后天的习惯比天性更厉害。习,就是学习、训练、适应;惯,就是学习的结果。古今中外的历史表明:奴役是可以学习的,也是可以适应的,只要假以时日。

拉·波埃西以古希腊和罗马的众多例子来说明暴君奴役民众是多么容易。他们可以装神弄鬼,声称拥有神通,能够治愈不治之症,让瞎子复明,让瘸子不瘸。愚昧的民众非但对此深信不疑,还要编造更加离奇的神话故事,结果在奴役的陷阱里越陷越深。或者暴君只要稍微动用一些国库资源,如邀请十人队这种社会基层组织的人员赴宴,马上就可以听到民众高呼万岁。至于如何腐蚀民众,让他们自觉出让自由,或者让他们根本忘记自由,只要广建各类娱乐和色情场所,让民众陶醉于各种游戏之中。愚化、腐化、弱化,这就是暴君巩固暴政的几大法宝。人民的愚昧无知,他们对自己的自然权利漠不关心,对自己的奴役状态麻木不仁,拉·波埃西对此感慨万分。他对无知的民众,一方面哀其不幸,同时又怒其不争,这正表现了他的人道主义情怀。

拉·波埃西还揭示了皇权的构成及其运行的奥秘。君主一人高高在上,他如何统治王国?实际上,主要并非他在统治,而是他手下的5至6人,正是他们一方面控制了君主,同时又以君主名义统治王国。当然,他们手下还有600人,600人手下又有6000人,再往下,则有10万人,百万人…。从上到下形成一张巨网;据拉·波埃西估计,或多或少从奴役获得好处的人,他们的人数极为庞大,几乎和崇尚自由的人一样多。一旦有暴君出现,马上就会吸引社会上三教九流各式人物,其中当然不乏野心家、阴谋家;他们就会立刻投靠暴君,献计献策,为暴君效力;如果他们碰到一个大暴君,那么他们自己就要做小暴君。如此看来,暴政绝不仅仅是暴君一个人的问题,而是一个广泛的社会问题,其中人民大众就负有很大的责任,因为正是他们中的很多人直接支持了暴政。是否可由此说:有什么样的暴君,就有什么样的人民?或者有什么样的人民,就有什么样的暴君?暴君和人民,人民和暴君,真是难分难解啊。

拉·波埃西又以很多古希腊、罗马的具体例子来说明暴君的残暴,不仅对他人,就是对他们的宠臣,甚至对他们的亲人也是这样。有些好人因为他们的正直而受到暴君宠爱,但他们最后都死得非常凄惨。也有各种刁钻尖滑之辈,他们以谄媚,以迎合暴君癖好等阴谋手段而获得暴君宠爱,但他们同样不得善终。至于暴君的亲人,他们也没有因为自己的特殊身份而成为例外。正因为暴君在所有人之上,目无法纪,所以生活在暴君身边的人时刻都胆战心惊,所以很多罗马皇帝都被自己身边的人杀死。什么原因使得暴君如此残暴?还不是暴君周围的人!正是他们告诉暴君:他可以为所欲为,不受任何法纪束缚。这些暴君的宠臣们,他们一手培养了暴君,如果他们最后死于暴君之手,又有什么奇怪?!暴君和宠臣,宠臣和暴君,又是难分难解啊!

暴君是一个极其可怕的魔鬼,但总有那么多人,他们千方百计要投靠暴君,他们不是自投罗网吗?拉·波埃西说:投靠暴君,就是远离自由,就是拥抱奴役。他的用意非常明显,他想以无数血淋淋的例子来告诫那些想卖身投靠的人群,但他还是不得不感叹:尽管有这么多可怕的例子,可还是有那么多人络绎不绝地来到暴君身边效力。飞蛾扑火,自跳火坑,这又是自愿为奴。中国人看到这里,大概会想到关于武则天的一个传说故事。武则天依靠酷吏,大开杀戒,有位大臣斗胆进谏:陛下如此杀人,谁还敢入朝为官?武则天让该大臣夜晚再来。届时,武则天高举火把,黑暗中的飞蛾看到光亮,纷纷朝火把扑来;虽然前面飞来的已经烧死,可后来的还在前仆后继。武则天说:飞蛾扑火,本性难移。如果拉·波埃西知道这个中国故事,他大概会领悟中国格言“人为财死,鸟为食亡”的道理,不再苦口婆心地劝说了吧。更何况中国有所谓官本位传统,要出人头地,要荣宗耀祖,唯有做官一途,于是读书人前赴后继,其拼命精神远远超过飞蛾。马克思在«资本论»中引用过一段话,这段话揭示了现代资本家的人格特征:“只要有10%的利润,它就会到处被人使用;有20%,就会活泼起来;有50%,就会引起积极的冒险;有100%,就会使人不顾一切法律;有300%,就会使人不怕犯罪,甚至不怕绞首的危险。”资本家追逐利润,和任何其他人追求利益一样,实在无可厚非。现代社会的办法不仅仅是道德谴责和告诫,更是从制度上限制利润,限制权力,这当然是拉·波埃西想不到的。

暴君的暴虐性格并非天生,就像人民群众习惯于奴役一样,也是在习惯中慢慢养成的。拉·波埃西在«论自愿为奴»的最后点出了奴役的基础,那就是不平等。自由固然是人的天性,但此天性实际上是建立在平等基础上的。可以说,没有平等,也就没有自由。暴君不知道什么叫友谊,因为没有人和他平起平坐。而友谊恰恰是两个平等人之间的友爱。如果按此平等观点来检讨中国传统文化,那么数千年中维系中国社会的所谓“三纲”就是三大奴役形式。君为臣纲,就是君奴臣;父为子纲,就是父奴子;夫为妻纲,就是夫奴妻。中国历史上被传为佳话的君臣关系,如刘备和诸葛亮、唐太宗和魏征,当他们之间尚未有君臣关系,他们之间可能有友谊;只要君臣关系一旦确立,则友谊大厦会因为缺少平等这个基础而轰然倒塌。毫无疑问,从拉·波埃西的平等观点来看,中国传统社会的孝道也不是一种建立在平等基础之上的爱。

拉·波埃西在«论自愿为奴»中一开始就表示他对那么多城镇、那么多乡村、那么多民众屈服于一个独夫暴君这一社会现象感到万分惊讶。既然独夫暴君仅为一人,他实际上没有什么力量,所以奴役的根本原因不在于暴君本人。然后,拉·波埃西从民众方面寻找原因,是否他们缺乏勇气,胆小如鼠?但怯懦这个原因也被排除,因为怯懦有一个底线,千百万人不可能因为怯懦而不敢和暴君对抗。拉·波埃西的结论是民众自愿为奴。自由本来就是人的天性,人可以选择反抗,但民众偏偏忍受奴役,那么唯一的原因就是他们自愿为奴。随着他的探讨,他认为习惯是导致自愿为奴的第一原因,并反复举例说明:一个生来就是奴隶的人,他不知何为自由;一个出生在黑暗当中的人,他不知何为光明。既然如此,应该在什么意义上说他自愿选择为奴?如果他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天性,还能说是自愿吗?就像一个人饮鸩止渴,如果他根本不知道这是毒药,那就不能说他选择自杀。未成年人犯罪,一般会从轻发落,因为他不懂事。一个精神病人犯罪,那么他完全无罪,因为他完全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。从习惯这个原因来看,尤其考虑到习惯比天性更能决定人的行为模式,自愿为奴论实际上应该是习惯致奴论。如果人的本质特征就是他的自由,那么在丧失自由后还是不是人?如果一旦沦为奴隶,完全丧失自由,还能说他是自愿为奴吗?

自愿为奴,这主要从人的心理、意愿等方面来看问题。实际上更容易从政治、经济、宗教、道德、习俗等方面来探讨为奴的原因。不能说拉·波埃西完全没有意识到心理和意愿以外的各种原因,他之所以认定人们是自愿为奴,恐怕还是考虑到人的自由天性。人可以生来为奴,可以完全不知自由为何物,不知人的任何自然权利,但只要是人,他至少应该有最起码的理智,他必然能够从他的主人身上看到自己的奴隶地位。正如拉·波埃西所说,不管你是一个怎样的败家子,你总有一天会想到去查看一下从前的账册,看看是否有人侵犯了你的权利。这意味着,不管你如何健忘,又如何自愿为奴,但在你的心灵深处,总有自由的幽灵在徘徊。陈胜、吴广揭竿而起,之前并没有人给他们讲什么人的自然权利、人的自由等等。即自由作为人的财富,它可以被遗忘,被压在雷峰塔底下,但作为一种潜能,它是任何暴君、任何制度、任何习俗都不能消灭殆尽的。一个奴隶,他每天都在劳作,在创造财富,在改变物质形态,他的本能就应该告诉他:他完全可以用他的能力去改变自己的奴隶地位。如果他不这样做,那么他就是在完全知道自己的能力和潜能的情况下自愿选择为奴。自愿为奴,这句话初看起来令人费解,不可思议,以为是疯话,是犯贱,如果翻译成中国老祖宗的一句话:祸福无门,惟人自召,那就容易懂了。

生活在16世纪的拉·波埃西,他的«论自愿为奴»对生活在21世纪的中国人能有什么启发呢?要让中国人过有尊严的生活,这是中国政府的一大宏伟目标。尊严的最大敌人就是人的奴性。为奴不一定是对人,人也可以沦为物的奴隶。为了金钱,不讲道德,丧失做人底线,这是钱奴。为了权力,奴颜婢膝,寡廉鲜耻,这是权奴。为了迎合各种潜规则,不顾人格,并振振有词地说:人在江湖,身不由己,这是恶习之奴。从古到今,要保持自己的独立人格和自由,实在并非易事,而放弃自由,随波逐流,却是易如反掌。前些年网上曾有一句话闹得沸沸扬扬:“宁可在宝马车里哭,也不愿在自行车上笑。”虽说这不过是一句网络语言,但确实是很多中国女性的真实愿望。这不是卖身为奴吗?自愿为奴!拉·波埃西肯定会这样说。

无极 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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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点浩然气,千里快哉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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